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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的老婆结婚登记后生下一女!女儿不到2个月她就离家回到老家贵州就不回来了!我去接她也不回!一直等到现在她没有回来,中间我向她提出离婚,她竟然说可以但是要我自己去离.她也不会在来,我想她现在以又结婚!为什么她可以在结?我们可是有结婚登记的!那不是重婚了吗?她结婚登记为什么可以在登记?现在我和女儿怎么办?

离婚 2018-08-09 14: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结婚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二、当事人提交的登记材料:


    1、户口簿;(集体户口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三、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费用每对人民币9元。

    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这种现象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虽然这是非法的,但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仍大量存在。
    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法相关司法解释对这方面的规范很少,仅简单的称其为非法行为不予保护,它忽略了这种现象在我国存在的现实性和一定的合理性,尤其对弱者的权利保护乏力,立法者并未完全将其纳入法律轨道,不能不说是我国现行婚姻制度的缺陷。
    当今我国正准备出台新的民法典,婚姻法也将纳入其中,为此,本文拟谈谈对非法同居的认识,并对施以法律规范的必要性
  • 怎么办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的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二、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提交3张大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办理程序


    1、初审。

    查验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请当事人阅读《结婚登记告知单》,并签字。


    2、受理。

    确认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齐全、规范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或摁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3、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和声明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员填写结婚证。经认真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向双方当事人颁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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