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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规定企业必需为员工交工伤保险吗?我司对特殊工种的员工买了工伤保险,其他不是特殊工种的员工,就没有买工伤保险.法律有规定企业必需为员工交工伤保险吗?我司对特殊工种的员工买了工伤保险,其他不是特殊工种的员工

保险纠纷 2019-08-25 16: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报工伤认定,是否办理了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即可申报;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只是不能向社会保险部门工伤保险基金申报理赔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自行承担。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一般是
    0.5%到
    2.0%之间,并且根据单位工伤频率和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多少,实行浮动费率,因此,不能确定每个单位的缴费是多少。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了适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因此私企不算工伤是站不住脚的。
    公司扣押劳动合同的目的明确,就是剥夺你们的维权依据: 一是不清楚自己合同中具体有哪些权利 二是出现对发违约情况,无据可循 解决方案: 一是协商要回合同或保留复印件 二协商不成就是不给的话,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三如果已经出现违约情形,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劳动合同是可以被调取并作为定案依据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二十条 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
    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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