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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09年6月的一天在市郊开车被交警追查,一时慌张在红灯处和正常行驶的一辆车的右侧尾部相撞,对方和我们的车上均无人员受伤,当时我的车没年审,我没驾驶证。因此逃离现场。请问我的违法行为怎么定性,会如何处罚?当时我的车没年审,请问我的违法行为怎么定性,会如何处罚?

刑事辩护 2019-07-26 16: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否则时间到了车辆就放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将肇事方、保险公司起诉索赔。
  • 只要不迟过一年,都可以正常年审。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11号令)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驾驶证过期一年年审不会被取消。一年内年审都可以,不会被罚款。根据公安部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章第六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更换驾照需带上身份证、驾驶证、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体检表到当地车管所办理。
      过期1年以上未年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注销条款中规定:驾驶证人到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有效期满不换证超过一年的则会被注销;但另有规定,因以上情形被注销未超过2年的,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过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因此,请带上你的驾驶证到发证车管所参加考试合格后即可恢复你的驾驶资格。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规定的是未携带驾驶证上路行驶的“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如何处理: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执业医师法规定,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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