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规定试用期员工不能请事假,生病期间也没有带薪休假,生病所请病假时间也只能用加班时间里扣除。请问公司的这些规定是否合理?生病所请病假时间也只能用加班时间里扣除。请问公司的这些规定是否合理?

劳动纠纷 2019-09-16 00: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无权拒绝即将离职的员工享受公司的福利病假,是损害了你的权益。你应该享受带薪病假。如果公司不给你,你首先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出具一些关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工资单、最好有公司的劳动手册或者书面的有关福利带薪病假规定等),再根据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结果要求单位给你带薪病假,如果单位不执行的,再到法院进行诉讼。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的,单位应当给予医疗期。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平顶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