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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已签定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手续,请问如果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信该协议吗?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 2018-08-09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方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需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定离婚协议领取离婚证。如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可以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夫妻共同债务平均分担。
    孩子不满2岁的一般判给女方,2岁以上按照有利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满十岁的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抚养费为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月稳定收入的20%到30%。。
  • 办理离婚的手续: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受理协议离婚登记申请的程序:


    (一)初审

    查验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以及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二)受理


    1.双方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三)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四)登记(发证)

    在当事人的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抚松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填写《》,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单方起诉离婚的手续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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