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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律师你好: 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 我和女朋友认识并且在一起5,6年了,这段时间她大部分都在我家吃住.直到去年(2004年)12月1号才结婚,结婚时她家里就是陪嫁了五千元钱(而且是以我女朋友的名义存的),至于陪嫁的东西及用品都是给我这边要钱买的总共一万元.婚后半月她就去湖北工地施工(她们单位在那里有工程),直到腊月26号才回家.过完春节初八她就说工地需要人让她回去,我也同意了.她走后也和我一直保持联系,3月份她来电话说身体不舒服,家里老人不放心让我去湖北接她回来,我给她通电话她也同意我去,我是3月15号晚到的哪,她和几个同事陪我吃的饭,晚上我住的男职工宿舍(因为施工条件简陋).她还是在她宿舍住的.第二天我醒来去找她发现没有人了,问她宿舍的那个女孩子她说不知道去哪了.一直到上午10点多给我发了个信息说和我离婚让我来是主要把她用的东西拿回山东.我没办法又找不到她所以就回来了. 再后来4月份她给我发信息说没钱了让我给她寄钱去,只要寄了钱她就回来,我给她寄了五百元去,可她收到钱后又给我发信息说是骗了我.主要是骗我给我要钱.到6月份她突然回来了,在我家住了两天就走了,因为和父母不在一起住我有自己的房子.她走后我去房子一看她把我家的门和抽屉全部撬开了.后来我在QQ聊天上见到她了,问她房门和抽屉的事她都承认了,还说这次回来主要是把她家陪嫁的五千元存折拿走,还说她现在和别人一起生活了,还说自从在湖北工地走后一直和别人在一起.   在这期间我父母和她的父母去过湖北,找过她两次都没找到,只找到了和她在一起的男孩子,她父亲至于给那男孩子说的什么我家里人就不知道了,因为他父亲自己找的那个人.还有她父母在铁路部门工作,做车也不用花钱.我父母这两次去湖北总共花了五千多元.还不包括我自己出去找她用的钱. 上网的时候我见过她,她每次都是口头离婚可就是不回来.程律师你说我该怎么办,我该怎样起诉她,至于赔偿方面我该怎样要求,也没有共同的财产,结婚后她就出去了一共3个月.而且也没有在一起生活.

离婚 2018-08-09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找不到人电话,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另一方失踪也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证据等等,就具体问题,可进一步咨询律师。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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