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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别人打架了,本人受伤后进医院又进拘留所待了10天,我想打官司把医药费和误工费要回来,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打官司?谢谢!我想打官司把医药费和误工费要回来,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打官司?

交通事故 2019-07-30 1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人被刑事拘留,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与此同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进行民事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等车险赔偿,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参照你所就职工种的行业标准进行赔偿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需要以下材料:
    医院医生开的病历证明。
    如有住院,需要出院小结(证明误工的天数)
    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写有实际误工天数及扣发工资金额的原件。
    提供受伤前三个月银行代发工资的流水单。
  •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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