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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两个月前,我受聘于一家公交公司做汽车修理工,在进公司还未满一月时发生意外(试用期一个月,所以连劳动合同也没签),以至右手大拇指和中指还有无名指不同程度受伤,且大拇指做了移植手术.事故发生后,公司送我进医院以我同事之名治疗长达两月之久.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现在出院有半个多月了,留下很多问题,小部分生活无法自理,也没去做工伤鉴定,我想问问就此事假如我和公司双方协商私了,我应向公司索赔多少钱或者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钱才合理.如果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大概可以评几级?谢谢!也没去做工伤鉴定,我应向公司索赔多少钱或者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钱才合理.如果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大概可以评几级?

工伤赔偿 2019-08-30 09: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员工的赔偿,如果与工伤员工协商一致的,除了支付工伤待遇外,应按员工工龄,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同时也要支付工伤待遇的。相关依据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赔偿数额多少才是合理这个是没有标准的,无论是什么类型的赔偿,一般需要根据实际的损害而定,当然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计算标准,赔偿如不能通过协商处理,最好有专业律师介入协商,争取最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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