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我希望就我哥哥离婚的事情向您咨询,期待能得到您的帮助--我哥哥家在江西,目前在珠海工作,有一个三岁的孩子,因为感情不好,想和他妻子离婚,但是非常担心孩子不能判给他,所以想用房子作为换孩子的代价。但我不同意这个做法,原因有如下:1.孩子自从出生后一直是由我父母带的,我嫂子几乎没有单独带过孩子,虽然我哥在外工作,但他是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而且我父母以后会继续很好培养孩子(我父母虽然是普通的工人,但他们培养了一个大学生,一个研究生)。另外,我嫂子脾气很暴躁,曾经当着孩子的面用刀砍伤我哥的胳膊,如果能找到证据,这能成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力证据么?2.他们有一套房子,如果我们争取到了孩子抚养权,一定要放弃房子么?

离婚 2018-08-09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从法律上讲,非近亲属没有抚养的义务。但于亲情,有抚养的义务。
  •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
    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