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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执行是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听证到做出裁定书,需要多长时间。

案件执行 2019-08-19 18: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时限是决定当事人是否行使或者放弃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利以及该权利的行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所在。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是衡量当事人是否放弃仲裁管辖权异议的重要标准。
    而我国《仲裁法》却未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放弃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法律后果作任何规定。相反我国仲裁法第58条却将“没有仲裁协议”作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之一。
    这就意味着即使当事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的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其仍可在其后的撤销和不予执行程序中以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 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 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
    (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 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 法院判决后,被申请执行人已经六十五岁了,无力支付执行款项,也没有除房屋外可以执行的其它财产,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等老人去世后,恢复执行老人的遗产。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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