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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担保人姓名不是担保人自己所写,是他叫别人替他添的自己的姓名,担保合同上没有担保人亲自书写的笔记,替他在贷款合同上添他姓名的人有责任偿还贷款吗?贷款的担保人姓名不是担保人自己所写,担保合同上没有担保人亲自书写的笔记,替他在贷款合同上添他姓名的人有责任偿还贷款吗?

债权债务 2019-08-22 1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担保合同范本
      ________集团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_________,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理编号:_________)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担保人填写:
      担保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发证日期_________
      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担保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发证日期_________
      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时候的注意事项:
    1.如果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期限,以约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4.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定的期限为准;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间为6个月。
  • 合同中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代为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具体责任承担方式,区分下列情形确定: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由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 贷款担保人责任
    一般做保证人,银行信贷会要求出示房产证、行车证、存款流水等资产证明,还包括所在公司人力部或财务部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并留复印件作为附件放进信贷档案送到主管信贷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贷款担保需要签订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专门格式的保证合同,一种是主合同中含有保证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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