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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盗窃八万元物品但已主动自首和退还赃物,如果判刑会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8-09 08: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盗窃后投案自首的会被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对自首的处理原则: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规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原则: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2)盗窃数额达到十二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3)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4)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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