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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被人叫出去之后,被一伙人残忍的杀害。公安机关将三人抓捕后(其中一人在逃)没有向检查机关和法院提起诉讼就将人取保候审,理由是主犯没有归案,其中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当中就有将被告人叫出去的犯罪嫌疑人,请问各位公安机关的这种做法是否在职权范围之内?这些人能否取保候审?谢谢了!其中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当中就有将被告人叫出去的犯罪嫌疑人,请问各位公安机关的这种做法这些人能否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2019-08-03 1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是《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公检法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因此,取保候审跟保外就医,两者是不同的。
  • 依案情而定,如果社会危害性较大,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不能及时退赔的,一般不能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5.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7.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是强制措施,可以互相转化的;
    1、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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