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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做了7年4个月了,厂里要裁员,要是裁我的话,应该要补偿我几个月的工资。谢谢你们告诉我吧?一个贫穷的打工仔我在工厂做了7年4个月了,厂里要裁员,应该要补偿我几个月的工资。谢谢你们告诉我吧?

劳动纠纷 2019-07-26 23: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该同事工作不满15年,则经济补偿按他在你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他支付。若他已在你公司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话,你公司不能辞退他,你公司若辞退他,他有权要求你公司继续履行;他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你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他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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