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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向我借款15万元,现在人员已经失踪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让其家人用房产抵押归还。我可以未其家人提供长期居住地他人向我借款15万元,现在人员已经失踪是否可以申请让其家人用房产抵押归还。

债权债务 2019-07-30 1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就婚姻关系一方下落不明为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 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限最高可贷款30年,
    关于年限的具体介绍:
    1、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企业经营:
    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
    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
    年限:一般为五年以内。
    2、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
    利率: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用途时,一般执行基准利率或是上浮10%;
    年限:一般为十年以内。
    3、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购买商用房
    年限:最长三十年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 通过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已被设定了抵押权登记,也就是说,在贷款没有完全清偿之前,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对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有权予以限制。我国《担保法》第49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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