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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丈夫婚前买的房子,现在由我来还贷款,这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让他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姓名,是否要收取其它费用?请问丈夫婚前买的房子,这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要收取其它费用?

离婚 2019-08-07 09: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 依照法律规定,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属于“生产、经营的收益”,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而取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3、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归个人所有;  
    4、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归属为个人所有。
  • 婚前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那么就是婚前财产,也不会因为共同生活较长的时间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关键是看这个财产是在婚前置办的还是婚后置办的。
    你只要有发票或其他证据等就可以证明婚前财产了。
    对于有权属登记的婚前财产你可能可以找到相应的机关给你开具证明,但是一般的小的财产还是要你自己想办法找证据证明的。
  • 你好:按照我国的《婚姻法》、《物权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法条及民法的公平原则来判断,可以看做是付首付方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双方共同承担的房贷就应该是共同财产,可以按照比例来分割。
    这样才能公平保护夫妻双方利益,达到法的价值平衡。房子归出首付方的, 参与还贷的可在房子出售后按出资还贷的增值比例进行分配。希望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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