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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别人那里转租的房子,合同已经写好了,但是没写违约金额,现在他又不租给我了,当初他收了我700定金,现在我要回来,是不是还可以要他赔偿我损失呢?我从别人那里转租的房子,现在我要回来,是不是还可以要他赔偿我损失呢?

合同纠纷 2019-09-13 19: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鉴于以上情况,其一,合同在成立并生效后,各同各方当事人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行为与合同中的书面约定相违背,那么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对于你方与房东之间的合同,双方都应当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其二,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房屋租赁合同基于出租方与承租方而存在,因而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承租方违约,那么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其三,关于你方与出租方的相关解决方案建议双方将相关约定在书面协议中作一个详细的书面约定,以免纠纷发生。
  • 租房子的物业费要依据租赁合同而定: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什么也没说,租房物业费就由出租人来交;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那么承租人就得按照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了;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且该合同经过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将其与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了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向物业公司履行这部分权利义务。如果承租人没有付物业费,就应向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未到期承租人不想租房子,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
      
    2、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或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不得转租。
      
    3、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4、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5、建议订立书面合同,且在合同中要明确房主、转租人、和承租人的法律关系。这不仅仅关系到安全问题,同时也关系财产问题。
      
    6、建议次承租人最好经过相关合法的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机构会对所出租的房屋进行审查,确保房屋的安全性。
      
    7、建议次承租人避免与转租人单独签订租房合同。这是因为如果房屋转租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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