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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4年上半年进入公司并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2005年下半年才为我交养老保险一直至今,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补交那将近两年的保险吗?谢谢我2004年上半年进入公司并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2005年下半年才为我交养老保险一直至今,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补交那将近两年的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19-08-01 04: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个人缴纳社保两种形式
    1、由单位代交。
    【说明】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
    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
    【说明】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年缴费)必须达到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才能按月领取退休金,如果超过15年则缴费年限越长退休金就越多。如果经济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交纳到退休为好,办理退休按月领取退休金。  其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免缴养老保险费,其个人帐户暂予保留,待重新就业时办理续保手续,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需要提醒您: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企业与职工个人共同缴纳。1998年1月1日,我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规定对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养老金;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只是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于199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办法实施后退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其中,对于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办法实施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也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不满10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如何补交养老保险  
    1、如果你中间因失业或是其他原因导致养老保险停缴的,就要及时补交,那么该如何补交养老保险呢?  
    2、如果养老保险停缴了,是可以补缴的,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单位一般不会单独为你一个人去办,基本上会等其他人一起办理。建议你如果单位如果以各种理由拖着不为你办理的话,最好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是咨询律师看是否需要打官司。  
    3、如果你的养老保险累计到了15年,也可以不交了,具体如何还需要您自己进行衡量。  
    4、如果是个人补缴养老保险的话,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对于超过年龄的参保人员,各地都有相关的政策,具体政策各地不尽相同,所以只能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才能给出具体办法。

  • 1、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或者是自己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

    2、不成的话,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还不行的话,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处理比诉讼的处理要快一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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