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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门一家三口共有两套房子,一套是售后公房,在那里我们约住了5年,后又买了商品房(就是目前居住的地方),前一套房子用来出租.我和他两个人户口也都在原来的虹口这套房子.2005年11月开始良人闹离婚.今年我在3月24日在闸北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得知我的户口被丈夫从虹口已经迁出并且在2006年2月已经卖了那套房子.4月24日开庭时对方不同意离婚,并且说卖房的款子中65万还了他的以前的债务.事实根本不会如此的.他是在离婚阶段想转移财产,现在法院说了第一次上诉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是不判离的.

离婚 2018-08-09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 你好,离婚有两种途径:
    1、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大部分案件需要经过两次诉讼才能判离婚。 关于孩子抚养权:要根据双方的情况,看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利,来判决抚养权,其中,你母亲长期抚养孩子,对你争夺抚养权有利;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目前没有固定工作,且需要抚养孩子,财产对你来说也很重要,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平均分割,包括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存款,看你的描述,对方在做生意,需要取证证明他的财产。 详细电话咨询,如果已有离婚意向,建议早早与律师沟通,将财产证据先固定好,否则,对方有可能将财产转移。
  • 你好,首先,房屋权属问题。这个房子应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可见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房屋分割问题。女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剩下的贷款也由女方承担。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房屋装修的费用以及这部分财产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女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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