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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共同买的房,今天付的首付,我因上班原因没在场,但签合同时合同上面只有男朋友一个人的资料,所以房产证上肯定会只有他一人名字,我想问在还没有结婚前是否可以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两人共同名字属共同财产。谢谢。如果可以改的话需要到哪个部门。所以房产证上肯定会只有他一人名字,我想问在还没有结婚前是否可以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

房产纠纷 2019-08-11 16: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关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则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如果可以达成协议的则可以直接在离婚协议书中直接写明,不能的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由法院根据我国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
  • 你好,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两岁以下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两岁至十岁之间,看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十岁以上,征求孩子意见,同时看谁对孩子的成长有利。 房产问题:你虽用个人财产购买,但不知留下证据没有。
    即使证明了,因购房合合是双方签订的,婚后的两套房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你要尽量找证据证明是你以个人财产出的首付,如能证明,则首付是你个人财产,你可主张这五十万元的债权。
    即在分割时,房屋的价值应当先划出你个人出资的部分,然后再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另,建议你这次坚决不离,法院一定会判不离的。因为结婚时间这么短,孩子这么小,根本不符合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法定情形。
    暂时不离,有可能感情和好。如以后实在要离,有利于你进一步或协商或收集分割财产时对你有利的证据。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一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视为父母明确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承担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房子没有贷款的,属于男方。月供那套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3,车子婚前买的也属于男方。
    4,若协议离婚,关于财产分割,你们可以双方自己协商;若起诉离婚,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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