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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公司说好什么押金之类的不收,最后又说还要交保险的钱,还不能从工资里扣,必须在上岗前把这个钱交了。请问这违法吗?刚开始公司说好什么押金之类的不收,最后又说还要交保险的钱,还不能从工资里扣,请问这违法吗?

保险纠纷 2019-08-29 11: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单位收取押金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员工在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以后,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以及拒不支付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扣除员工的工资。
    劳动者就相关情况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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