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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由于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准备离婚,我们有个刚满一周岁的孩子,我想如果通过法律的话孩子会判给谁,还有我们没有房没有车,只有两万块钱存款,5000的股份,他有稳定工作,我没有,离婚我提的条件是孩子我要,再给我5—10万块,他不同意,我想知道如果通过法律会怎么分配呢?谢谢了!!准备离婚,我想如果通过法律的话孩子会判给谁,他不同意,我想知道如果通过法律会怎么分配呢?

离婚 2019-08-08 11: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1)离婚后子女仍然对亲生父或母有财产继承权,不管子女是由哪一方抚养、也不管子女的年龄是多大。
    (2)但,如果离婚后的父或母留下了处理自己遗产的遗嘱,他的遗产就要按遗嘱来处理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子女和其他继人共同继承。
  • 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避免个人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约定把所有的财产归于另一方所有,使其债权人难以获得应得的财产,或者进行假离婚以逃避债务,这样的约定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约定无效。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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