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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伤者出院后,认为赔偿比例不妥不同意交警协调(无调解书),又嫌起诉费用过高不起诉了。伤者现在放弃权利,不露面了。车辆已保险,且已垫付大部分医药费。但保险公司称没有交警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不能赔偿。我该怎么办?认为赔偿比例不妥不同意交警协调(无调解书)又嫌起诉费用过高不起诉了。我该怎么办?

调解 2019-08-20 00: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可以调解。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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