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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钱一个人以拿到工程总包的名义和我签了一份分包的合同书,并收取了我40万的履行合同保证金,合同是他本人的签字,没有写公司名称。现在工程总包才刚刚进行完招投标,而中标的不是和我签合同的人,也不是他操作的公司。请问,我和他签的合同具备法律效益吗?这种是合同诈骗吗?并收取了我40万的履行合同保证金,没有写公司名称。这种是合同诈骗吗?

刑事辩护 2019-08-15 0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超过了37天。
    1、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被超期拘留的。因为关押到一定的时间节点,看守所会及时通知办案机关处理的。
    2、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三十七天后还没有被放出来,基本上是逮捕了。在逮捕时,警方按规定应当给家属通知。但这个通知大多采用书信方式,在送达过程中会需要几天时间。
    3、如果办案机关违法超期拘留犯罪嫌疑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合同欺诈,仍然属于民事经济纠纷的范围,适用合同法等规定,构成违约或侵权的,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实现合同后的可预期利益损失。
    法条链接:《合同法》
    1、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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