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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房地产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了首付款,我也签了字按了手印,并交齐了贷款所需的资料,但是房产公司那边却拖了很久迟迟没有盖章,也就还无法去银行申请贷款。现在因为按揭贷款的政策可能明年1月日就变动,我不想买那房子了,请问我可以要回我已经交的首付款吗?急!希望您尽快解答。谢谢!我和房地产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齐了贷款所需的资料,请问我可以要回我已经交的首付款吗?

房产纠纷 2019-08-04 22: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揭房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身份证,如是已婚人士就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当然,要是联名的,那就要更多人的身份证;  
    2、户口本,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注意的是有些银行如果你不是户主,那户主的信息页和登记卡都要复印;  
    3、婚姻证明,也就是结婚证、离异证、未婚证明;  
    4、工作证明,某些银行有特定格式的,或是要有某些要素的,这个要问清楚银行;  
    5、流水帐,就是你收入的证明;  
    6、非当地户籍的还需提供当地的一年期以上的社保历史证明或是个人纳税证明;  
    7、查档证明,这个查档证明是去房管部门查询你有没有房屋权属记录,就是查你有没有房子,如有为几套之类的,要这要自己去房管部门办理;  
    8、银行所需的其他资料。  各银行规定略有不同,如有需要请具体查询。
  • 如果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叫做按揭贷款,在没有取得房产证之前是开发商为你提供担保,在你房产证取得以后再抵押给贷款银行,开发商解除担保责任。如果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是你将首付托管,银行审核后将贷款放款至托管账户,然后将在你取得房产证时办理他项权证,也就是抵押手续。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交易磋商是买卖双方为买卖商品,对交易的各项条件进行协商以达成交易的过程,通常称为谈判。在国际贸易中,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因为交易磋商是签订合同的基础,没有交易磋商就没有买卖合同。交易磋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合同的签订及以后的履行,关系到双方的经济利益,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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