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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无争议,土地被他人强行侵占,根据什么法律处理

房产纠纷 2019-08-12 02: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土地被侵占后可以参考以下解决办法:国家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还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国有土地征收,现在指的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基本上与你的土地使用权还有多长时间是没有关系的,一般征收都会有征收补偿的评估价格。如果地大于房,会有专门的补偿。
    各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同一地不同拆迁项目的补偿标准,也往往是不同的。
    从实务来看,每个拆迁项目通常都有一个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人也会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前述方案和协议确定具体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 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纠纷,即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它包括农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害而引起的争执。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
      
    (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
      
    (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
      
    (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
      
    (五)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
      
    (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
      
    (七)因其他各种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瓜葛问题。
      
    (八)因土地的征用、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而产生的权属争议等。
      
    (九)乡镇集体企业建设用地,由于过去没有具体规定,需要重新给予核定。
      
    (十)乡村公共事业或公益事业占有的土地,过去没有给过补偿,群众后来提出要补偿等问题。
      
    (十一)1950年无偿划拨的荒山、荒坡、荒地等,当时未计算面积,并无规定地界,几经变迁,从而引起地权、地界的争议。
      
    (十二)有的单位征用土地的证据遗失,无据可查,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
      
    (十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因地界不清,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及城镇个人因地界不清引起的土地权属争议。
      
    (十四)企业与企业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引起的土地属争议。

  • 一、土地纠纷的类型  
    1、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属不明引发的纠纷。村与村土地权属不清,  有的土地是重包,有的土地登记不明,导致土地纠纷。  
    2、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配置失衡引发的纠纷。有的地多人少,有的人少地多。  
    3、因土地被征用引发的纠纷。城镇化和公路建设征地,煤矿塌陷引起的征用纠纷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4、土地流转不规范导致的纠纷。税改前,一些农户将土地转让给他人承包,其税费也相应地由接受者承担。现在不仅减免农业税,而且种粮还可以拿到“两补”,原承包户要求被转让户退还耕地,双方发生纠纷。  
    二、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对策  
    1、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  鼓励农民在自愿、有偿、依法的前提下,采取转包、转让、互换、租赁等形式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并从程序、主体、内容、合同文本等方面予以规范,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做法,并防止出现因操作不规范而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发生。  
    2、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裁土地侵权行为  凡是土地权属已经确认的,任何一方不许越界抢种;严禁非法侵犯他人土地权利、抢占他人耕地,对少数组织闹事的,既要果断、依法严肃处理;又要把工作做细,严防激化矛盾,酿成恶性事件。  
    3、解决征用农村土地问题,保护失地农民的正当权益  对拖欠农民的占地补偿费,要足额偿还;对不按标准补偿或违规征占农民土地的,要认真纠正。  
    4、加大土地管理,土地执法力度。建立土地仲裁机构,按照便于管理、便于耕作、消化矛盾方便群众,对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依法裁定,以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  
    5、发展新型产业,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解决农民增收和人地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发展
    二、三产业和实行劳动力转移。  
    6、不断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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