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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于2006年8月协议离婚,他于2007年1月因借款被起诉,他的借条是2001年11月的,离婚时不知道他有借债,婚后我们各自花各自的钱,结案2007年5月31日,判他还债。我们离婚时,就一户居住房,房子产权归我,但结案后,他就外出打工去了,联系不到他,我就没办过户手续,昨天法院找我笔录,我才知道我的房子被查封了。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保护我的权益。万分感谢!!我与丈夫于2006年8月协议离婚,他于2007年1月因借款被起诉,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保护我的权益。

离婚 2019-08-01 14: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怎么起诉网贷借款人?
    第一,选择管辖法院,就是借款人的住所地(所以,您必须弄清楚借款人住在哪)。选择好管辖的法院后,就可以去这个法院起诉了。
    第二,写起诉书,起诉书可以事先写好,网上有范本,改一改就行,也可以到法院后,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手写一份。
    因为,借款纠纷并不是很复杂,选择后者问题也不大。
    第三,准备证据,起诉时也要有一定的证据,最好的证据材料,就是借条了,记住多复印几份,法院只收复印件,不收原件的。
    你的原件一定要保存好。这样就立上案了。
  • 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因此,难以避免你担心的这种情况的出现。但是,就算起诉,这些债务的前提是必须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否则,也不应由你承担。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法院判的离婚协议书,就是离婚证明。离婚案件法院的法律文书有两种:一种是民事判决书、一种是民事调解书,这两种法律文书不是离婚证,但具有离婚证的作用,说确切点,这两种法律文书应该要比离婚证更管用,因为离婚证只能证明双方已经离婚但不能避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的纠纷,而判决书或调解书不仅能证明双方已经离婚,而且还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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