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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户口,想在外地买房,能到当地的银行办理贷款吗?

银行 2019-07-30 15: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人(按照实际情况,是否有保证人):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XX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X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XX利息,即月利率为X%,年利率XX%;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二〇X年X月X日至二〇X年X月X日),逾期按月利率X%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
    即二〇XX年X月X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 共计人民币(大写)XX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4、保证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 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 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保证方:(签字)
  • 目前贷款购房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 手续时收费减半。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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