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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辞退也没有理由,月工资是1800加100元全勤,迟到全勤就没了。上班没有打卡,经理说可以签到,结工资时却说签到的不算,没有打卡的工作时间都算作矿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资,而且谈好的上班时间是8小时,实际工作8个半小时,还要加班没有加班费,没有周六周日的假期,病假还要扣钱。请问老师,这样符合劳动法吗?在哪些问题上不合法?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打卡的工作时间都算作矿工,还要加班没有加班费,在哪些问题上不合法?

劳动纠纷 2019-08-08 1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加班费的标准计算,可以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关于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一)、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所谓合法,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体现了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指规章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就决定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主形式通过的规章制度还必须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制定。
    (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已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规章制度是用人单方单方面制定的,单位不能通过规章制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设定,即使规章制度由职代会通过,如果与劳动合同冲突不一致,或增加劳动者的义务,除非劳动者认可,否则无效。另外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
    (三)、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否则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该规章制度无效,造成侵权的,可提起诉讼。
    (四)、向劳动者公示公示原则是现代法律法规生效的一个要件,作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更应对其适用的人必须公示,未经公示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职工无所适从,对职工不具有约束力。
  • 劳动法律规定,在具备相应的法律条件时,公司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但是辞退劳动者的同时,需要办好相应的离职手续,交接好社保关系并及时支付未支付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补偿金。但实际中有些公司以员工有过错为由辞退之后,也不肯支付工资,纯粹是想将工资抵劳动者的过错,这样属于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在实际中公司辞退劳动者时可能不会立即结算工资,而是双方协商到公司统一发薪的日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不及时发薪也是合理的。但是过了这个时间还是不肯支付工资的,那么劳动者需要注意及时采取下面的手段维权:
      
    1、先试试找公司协商
      在跟公司发生工资纠纷之后,如果不想把关系闹僵,或是浪费较多时间和精力的,那么建议最好还是和平地找对方协商。要是你觉得困难的话,在协商的时候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跟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可以找个人来调解
      如果你公司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你还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去劳动部门投诉反映
      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并且不支付工资的,属于违反劳动法律的规定,因此在经过上述途径处理之后还不肯遵守法律规定的,现在你最好是及时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
      
    4、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
      要是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对方还是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你现在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属于餐饮企业,法定假日要求劳动者加班并支付给3倍工资,劳动者拒绝加班,用人单位按旷工处理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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