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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突然死亡,有借条,债务人有跟别人合伙办的公司,现在怕债务人的家人偷偷撤走资金而我又不知道,我该怎么办?债务人突然死亡,债务人有跟别人合伙办的公司,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8-07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有,你也可以从死者的配偶那里追回债款。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债务人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法定范围内偿还债务。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资产来承担,股东个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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