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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县事业单位已经改革,现签订了聘用合同,为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请问我如果在试用期内辞职是否算违约?我该如何办理辞职手续?现签订了聘用合同,第一年为试用期,请问我如果在试用期内辞职是否算违约?我该如何办理辞职手续?

合同纠纷 2019-08-30 11: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
    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
  • 签订涉外经济合同条款,各国法律要求不一,有的要求较详细,有的允许保留待将来达成议的条款。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者住所;
    (二)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三)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
    (四)合同标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五)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六)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费用;
    (七)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八)违反合同的赔偿或其他责任;
    (九)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十)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以上这些条款一般应当具备,而不是必须具备的强制性规范。但合同条款订的完备些,对保障合同的履行非常重要。一旦发生争议,就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判明是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这个的《条例》出台后,将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条例》提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这主要是调标。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的内容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怎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在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它提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过去事业单位的工资和机关是绑在一起的,机关涨事业单位才能涨,今后可由市场来决定,整个社会的工资水平上去了,事业单位的工资也能往上正常增长。
      不过人社部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人社部中国人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江强调,这个增长幅度是市场化的幅度,是根据市场调整的。换言之,事业单位工资今后可能会升,也可能往下调,因为要看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的调整幅度。
    总的来说建立了一种新的增长机制,即市场预期和物价预期,而不是等着政策预期。   相关法律条文参考: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员工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单位批复后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对自己对单位都好。
    但是有的时候是员工想辞职但是单位会担心当时没找到合适的人又或者种种原因不能批准员工的辞职。这个还是建议提前打辞职报告,一个月之后,单位批复不批复都算离职。但是如果一旦后面发生一系列的纠纷,你要提供当时一个月前已递交辞职报告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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