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已经结婚,老婆是农村户口我是农转非户口,如果老婆迁过来就变成农转非户口所以没迁过来,我爸爸妈妈农村户口现在女儿户口老人在一本户口上,请问我可以申请立户吗我已经结婚,老婆是农村户口我是农转非户口,请问我可以申请立户吗

综合法律 2019-09-03 14: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分户可以,但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的分户条件。
      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集体土地,如果户口迁走,则该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涉及以后拆迁征地的补偿款,均无该人的分配额度。但是已经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收回,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征地后,不补偿。
      所以,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你的耕地及使用权。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收回耕地。
  • 般而言,受害者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消费,就可按城镇标准计赔偿。如果以排除法来判断,农村户口的受害者按城镇标准计赔主要基于两个要素,一是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居住生活在非农村区域达一年以上。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一)婚生婴儿(含超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计划内生育的可以提供《生育证》。
    (二)非婚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母亲或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工作要求
    (一)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应当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因故一个月内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在核实情况后,应准予补办登记。因故超期两年以上的,由分、县局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后补办登记。责任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责任区内常住人口为其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
    (二)已婚学生夫妻双方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或者双方户口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鄂尔多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