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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高速公路上,没有超速,正常行驶,一行人突然横穿,造成死亡,我请问,我该负怎样的责任和赔偿。谢谢!

交通事故 2019-08-10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侵权行为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主观上的过错是损害
  • 普通车辆高速公路超速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
      中型以上客货车、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等特殊车辆参照其特殊规定
  • 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谁承担事故的责任:
    我国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是根据事件的过错方是谁来进行划分,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在除人行横道绿灯的时间外进入机动车道。
    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话如果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主要责任。
    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未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50%责任(最新交规规定机动车通行要注意瞭望避让行人);
    如事件双方都没有责任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人道主义责任负责赔偿行人医疗和工伤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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