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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车棚推车,有一个人正好进来停车,村里门卫开口就骂人,说我为什么出来不把车棚门关好,我就回答他,里面有人我怎么可以关门,我就走上去,叫他向我道歉,他不肯,一拳打上来,我为了自卫,闪开,门卫自己倒下地,连续2次。门卫走进门卫室拿起木棍从我头上连续2次敲下。在用膝盖踢我下身2次,我打电话找门卫负责人,居委说是物业管理,物业说是居委,2家单位都不肯出来说个理。门卫不承认踢我下身,我也找不到证人指正?门卫今年60岁、我心里委屈。下身被他打伤该如何处理?我去医院做了检查。做了膀胱与B超,未见异常。但是小便不正常,痛?里面有人我怎么可以关门,物业说是居委,我也找不到证人指正?下身被他打伤该如何处理?我去医院做了检查。

综合法律 2019-08-07 11: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打架斗殴的需要及时报警,由警察处理。被打伤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做法医鉴定。以法医部门的书面鉴定结论作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结论为轻伤以上的,涉嫌刑事犯罪,行为人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若结论为轻微伤的,有可能面临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有可能会被拘留15日以内。打架斗殴的行为本身情节轻微的面临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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