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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结婚,老公是独子,公公要给我们买房,可房产证上必须写他的名字,而且是买分期付款的那种,他给我们贷款付首款,以后两家再慢慢还,这样对我是一点好处也没有,我想咨询一下我在购买房子时应再注意什么事项呢我刚结婚,老公是独子,公公要给我们买房,咨询一下我在购买房子时应再注意什么事项呢

离婚 2019-08-20 21: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房贷款需要手续2018/6/
    131.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④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二手房的话还需要提供卖方房产证复印件几产权人几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2.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3.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现在银行一般都不会强制保险了,是自愿原则。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二手房需要带评估报告、新的房产证)、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二手房现在一般不需要担保人的)
    4.贷款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房子在银行做抵押贷款,房产证上是不能增加人名的,除非将贷款提前还清,办理房产证解押之后方可进行房产证加名字的办理,房产证加名字具体流程如下: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三种方式:
      
    1. 房产权赠予;
      
    2. 房屋买卖;
      
    3. 析产登记。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 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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