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三月份找到一份工作,当时我口头承诺过会做很长时间的,签了份临时合同,上面规定的是“如果应届毕业生实习完了做不了长期的话,那么就要赔偿公司1000元的培训费,当时我签了这个合同。

但是我现在觉得我呆不了很长时间的,我现在很担心实习完了正式签约时老板会让我签很长时间的约,如果我不签的话算不算违约?要不要赔偿他们1000元?还有他们这个合同受法律保护么?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算不算违约?还有他们这个合同受法律保护么?

合同纠纷 2019-08-30 18: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提出辞职即可,并且这几天的工资也应该发放,劳动者有自主择业权,不需要赔偿对方。不算违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另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则合同在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定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