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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69年下乡81年户粮迁回,82年进厂工作,并在85年有主管局统一办理了招工手续,91年7月统一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2001年6月于厂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去年退休时才发现个人档案里无招工表,不能算工龄,其他的材料都在(工资册,调资表,历年先进,房屋分配合同,担任科长以上的职位证明,还主管局遗失招工证明)。现在温州社会劳动养老处还不给办,现在我不知道如何是好,请求你们给我解决一下,不胜感激(这些材料给温州社会劳动养老处都看过,他们就是意见不统一,正处长和其他人说可以的,就付的说不行)91年7月统一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现在温州社会劳动养老处还不给办,现在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保险纠纷 2019-08-11 17: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不会放到个人档案内。并且一般公司没有档案管理权限,个人档案都是直接放到人才市场等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机构。那么应聘的时候,也不可能是依据劳动者档案记录来决定是否录用。
    另外,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是公民的权力,并不是污点,不是犯罪记录。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提起诉讼,劳动仲裁和诉讼的记录不会放入个人档案内,对于劳动者以后就业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个人档案在发生劳动纠纷离职后:在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后,许多劳动者都面临着档案迁移问题,甚至有的还迫切希望知道用人单位在自己的档案里写了些什么,而不少人恰恰因此结怨“老东家”。那么,面对档案纠纷,离职员工该怎么办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通常情况养老保险有规定退休年龄,男为60岁,女为55岁,如今新政策规定,女性参保人员在规定的年龄段内可自选退休年龄。这意味着灵活就业的女性可以选择更早退休养老了。 而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就是达到退休年龄,所以当男女分别满足各自的年龄条件,便可已通过有关程序办理养老保险的领取。
  •   只要签订劳动合同,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就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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