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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弟弟是一名15岁中学生,上午第三节课后,在班上和同学追逐打闹过程中,同学自己撞到门上导致骨折。不是我弟弟推的,是他自己撞的。请问这事的责任该由谁负责。校方存在责任吗?对方家长提出要我们垫付医药费用合理吗?同学自己撞到门上导致骨折。请问这事的责任该由谁负责。校方存在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19-08-03 18: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损失都应该有肇事方承担,既然被交警认定为事故全部责任,那么医疗费损失就由事故方承担。
    鉴于购买了交强险以及商业三者险,医疗费首先由交强险内垫付10000元,超出部分再商业险范围内承担。
  •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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