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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于2008年8月12日骑摩托车与另外一辆摩托车相撞,后经我县交通局判定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双方被送入医院抢救,对方轻伤,经几天治疗后出院;我哥伤势严重,因脑部受伤开颅两次,胸部、肝部、肺部均动过手术,病情却无起色,至今昏迷。医药费前后花费20多万,由于是农民,已负担不起更多的医药费,11月份搬回家里治疗,听天由命。 家里在9月份时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共担医药费,10月22日法院调解无果,对方以同是农民,家境贫穷为由,拒付医药费。 我哥今年五十岁,家有三个未成家的孩子、两位近八十岁的老父老母,他是家里的顶梁柱,这次事故发生后,家里已负债累累,现长期需要两个人在身边护理,更无其他的经济来源,医药费,营养费都已支付不起,连最起码的生活保障都没有了。 现我向各位律师求助,我们应该怎样保障受害者的权利?

交通事故 2018-08-10 1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治疗费都包括哪些费用,  
    一、交通事故治疗费都包括哪些费用  医疗费和治疗费有区别的,医疗费包括治疗费和药费、器具费等。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  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伤者死亡后续费用是否继续支付  
    (1)如果交通事故伤者在法院判决后、去世前实际发生了康复和后期治疗,可以现在起诉索要康复和后续治疗费用。如果在去世前没有发生康复和后续治疗行为,起诉也不会得到支持。  
    (2)交通事故伤者已经去世,不能再以交通事故伤者名义起诉,如果你是交通事故伤者的继承人,可以你名义起诉。  
    (3)如果两方达成的是和解协议,其中协议一方已死亡,另外一方自然就不用履行协议了。如果是伤者的家属提起诉讼的话,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这就是债的消亡,因一方死亡而消亡的理由。
  • 调解书或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交通事故法院调解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法院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二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2、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第一,需报交警进行事故认定、责任划分。第二,如人受伤需至医院进行诊断,如可能构成伤残,需到法医门诊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如财产损失定损。
    第三,根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标准双方分担责任。第四,如被害认死亡,可根据双方责任大小、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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