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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常工作的时候是分基本工资和机件工资的,基本工资是5百来快钱,机件工资是按工作任务定的有时多有时少.那么我工伤以后在家养病的这段期间,应该给我开多少工资呢,是只开基本工资吗?没有其它的补助工资吗?应该给我开多少工资呢,是只开基本工资吗?没有其它的补助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19-08-08 19: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因工伤待遇赔偿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一般情况下应先认定为工伤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后再进行仲裁,因为伤残等级是计算赔偿费用的主要依据。
    关于工伤待遇属于劳动争议的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该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六条“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获取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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