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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一个交通事故处理是否合理的问题:以下为相关资料: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05年3月20日,朱新权(先生)驾驶一辆轿车从东莞往松山湖新城大道方向行驶,20时00分许,行至肇事地点时,适遇迎面车道由周作桃(本人)驶的二轮摩托车左转弯向工业西路南方向行驶,轿车左车头碰撞二轮摩托车车身右侧,致使摩托车失控倒地,造成司机周作桃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现行两责任或者意外原因:当事人周作桃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没有让相对方向的直行车辆先行且在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的道路上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其行为对发生事故起主要作用,其过错也较为严重;当事人朱新权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没有减速慢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其行为对发生事故也起一定作用,其过错较为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确定当事人周作桃负的主要责任,朱新权负此事故的次要现行责任。处理结果:当事人周作桃医疗费用为1500元加上摩托车维修费用500元(总共2200元左右);当事人朱新权轿车维修费用6000元。现松山湖大队要求当事人周作桃(本人)赔偿3000元。

交通事故 2018-08-10 12: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异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损失不大,维修时间不长的前提下,建议就地维修,毕竟拉回家所发生的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仅承担一次施救费用)。


    2、损失一般,经简单维修后能上路的,建议自行开回家,对未维修部分再次维修,这样可以减少车主的损失(异地等待的时间、食宿成本);如果事故仅造成外观油漆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的,也可以开回家维修。


    3、损失较大,建议就地维修。当然,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综合评估哪个方案更合算:在外地维修需长时间等待,要额外支出住宿、伙食费;而远距离拉回杭州,可能要付出上千元的拖车费。

    保险公司一般会建议车主就地维修。无论是哪种情况,车主出险后都必须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确定损失范围和损失金额,不得私自处理或维修,因为保险公司对未经核定的损失是不予赔偿的。至于理赔,现在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做到了全国通赔,可以回家以后递交理赔材料。

  • 请协助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并做好对伤者的救助,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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