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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爱人都是独生子女,第一胎时没有享受到生育保险,如果再要第二胎,可否享受生育保险。我在单位一直都缴纳生育险,已经有几年了。我是04年生的第一胎,没享受到生育险,04年以前也没交纳过生育险。我和爱人都是独生子女,第一胎时没有享受到生育保险,如果再要第二胎,可否享受生育保险。

保险纠纷 2019-09-11 13: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由于生育子女,暂时中断劳动的女职工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宗旨是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有薪假期、医疗服务等待遇,保障女职工的基本生活,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由社保机构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建立生育保险基金。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
  • 生育保险关于生二胎是可以再次享受的。二胎生育保险待遇有:
    1. 生育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 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 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 如果无故辞退是指公司是未依照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补偿标准的双倍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社会保险法规定,所有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单位如果不办理说明已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请他们帮助维权。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生育保险费,如果单位不缴生育保险,单位所有职工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是这样的情况,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由所在单位参照当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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