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晚上19点左右我驾驶小轿车进入家乐福停车场时,与摩托车相撞,当时是对方撞在我的右前面,但交警说我是左拐并且占用了摩托车车道,要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目前交警的事故责任还没有认定下来。伤者当时送往医院,在检查中对方说做过肾移植,拒绝医生用药,当天晚上检查(CT/B超),没有什么问题只是软组织挫伤。医生说不需要手术,卧床修养就可以了,并协商第二天进行处理,一次性给付5000元。但第二天对方说头疼,要求到医院检查,到医院有检查并专门进行了肾的CT检查,医生说没有外伤,B超也没有发现问题,对方提出第二天到交警队处理,但第三天对方却要求住院,住下来后,第五天,对方要求转90医院治疗,说是请90医院的专家看了看,存在肾积水,要求住90院,通过双方协商我又给对方垫付了3900元。目前对方申请法院扣压了我的车。

交通事故 2018-08-10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院乱检查要承担责任吗?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因此,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
      乱检查指的是,采取重复挂号,重复化验、检查、治疗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住院或者无指征住院等方式,虚构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乱检查将构成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根据这部法律规定,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四,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
    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