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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房产即使是100万,我只想要40万,我付给律师的费用是按100还是50万为标的额

离婚 2019-09-02 0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房概念不清楚,如果属于婚前购买,谁买的归谁,如果属于婚后购买,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内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本写的自己孩子的名字,属于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当事人对财产的分割,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人民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

  • 一、起诉离婚费用、诉讼离婚费用、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1.合肥目前打离婚官司律师费用一般在5000到8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
    2.如果涉及财产,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累计收费: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
    0.5%收取律师费用。
    二、离婚需要多少钱、法院离婚官司费用?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 离婚房产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弥补;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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