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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无财产无子女的情况离婚,女方一直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 2019-08-26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最好先好好协商下,要是能和好就没有离婚的必要的。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如果你们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很是关键,财产以及你们的债务问题等协商一致,就可处理离婚了。
    要是协议离婚不成,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要是法院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的可能,一般就会判离了;如果一审判决不离,那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
  • 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离婚的,则可以要求法院就公共房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判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所以法院通常会结合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中心,作出判决。

  •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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