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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没增项,怎么处理

综合法律 2019-09-12 08: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
    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 从事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要求,一般都是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比如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

    有前款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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