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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开超市的!在08年我一个朋友在我店理欠了5000块!迟迟不还!后来他给我打了一张欠条!利息是5毛的!到今年年初!连本带利是18万多!在今年他给我写了一张《借条》!利息是一分的!很低!我现在想要回这笔钱!我该怎么要!我该如何要回这笔钱!请详细点!急急急!急急急!!!!迟迟不还!后来他给我打了一张欠条!我现在想要回这笔钱!我该怎么要!我该如何要回这笔钱!

债权债务 2019-09-02 11: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你拿着刀子逼着我写一个欠条,那么是无效的。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民事诉讼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到的别人利用你在书上的签名伪造了欠条,从法律上看它的取得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你认为它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你必须证明。比如,你可以证明除了签名,其他内容都不是你的笔迹,因此不予承认。你也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明,这个欠条是某人自己伪造的等等。 
    2.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 民间借贷还不上的后果: 单纯的民间借贷,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会坐牢。但是经过出借人的起诉,借款人确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的,是有可能会坐牢的。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借条属于借款关系,欠条属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证明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而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借条和欠条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都能证明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
    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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