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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大队队员中执勤中与乱停放车辆车主发生口角,最后发生打架轻伤,城管队员制服已坏,对讲机已坏均有照片为证,派出所应如何处理为好。城管大队队员中执勤中与乱停放车辆车主发生口角,最后发生打架轻伤,派出所应如何处理为好。

刑事辩护 2019-08-28 11: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打人行为都是犯罪。
    2005年《公安部关于办理伤害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因家庭琐事,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虽然行为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损伤已经达到轻伤程度,但是行为人确有悔改表现,而且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已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给付,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被害人不追究打人致轻伤的责任的话,可以调解处理。
    但不能调解时,就需要按照先前做出的伤情鉴定结果,并根据伤情鉴定结果作出处理。
  • 侵权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需要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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