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培训期间的上下班时间是按合同上签的算的吗?

我签的是每天早上9点上班,到下午6点下班,但是他们说u、要培训10天,培训当天我们就干到第二天凌晨1点,这算不算他们违反合同。公司培训期间的上下班时间是按合同上签的算的吗?到下午6点下班,算不算他们违反合同。

合同纠纷 2019-08-19 0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时要注意写清培训名称、培训的具体起止时间、培训后的服务期限的起止时间。
    2、 对于中途退学(因个人原因)的员工要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并要在培训协议中写明。
    3、 要写明根据时间长短培训结束后或中途对于员工本人要有一个评价,本人要写一份学习总结。对于重要的培训在培训结束后要注明企业根据考核有权调整工作的权限或给予有关职位。
    4、 对于服务期限要明确标明,特别是参加了多次培训要应用有关数学公式将培训服务期限写明,要注意累加计算问题。另外,根据国家有关培训服务期限的规定培训费用是逐年递减。
    5、 企业在签订有关培训协议时要注意一个现实问题,即很多人因交纳不起培训费用就不辞而别,这里建议可采取担保人制度.
    6、树立保存好原始凭证的意识,以在可能发生的纠纷中作为证据。
    7、委派员工出国培训,应尽可能让员工到投资方的外商方总部受训,以便管理。尽量避免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发生跳槽、出逃等事件。
    8、违约责任要明确,注意培训协议与公司有关具体规定是否有相悖之处及如何处理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首先要看您的劳动合同上是否明确了工作地点、工作岗位与薪酬标准,如果明确了,就依照所明确的去执行,如果确实无法执行,可以依照《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明确,就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到时候可以依照这几条法规,去当地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锡林郭勒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