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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经申请过一次工伤复查了。可是在规定时间没有办好手续,导致申请失败。请问还可以在次申请工伤复查吗?本人已经申请过一次工伤复查了。可是在规定时间没有办好手续,还可以在次申请工伤复查吗?

劳动纠纷 2019-08-26 04: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一般情况向公司申请是1个月,个人申请是1年之内,60天就会有结果。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以后,再按以后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拿到鉴定级别后,根据级别就可以计算出赔偿金额。

  • 1、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报。
    2、提交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除提交申请人和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工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出具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亲自书写的代理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记录
  • 工伤赔偿包含公司支付部分和社保支付部分,员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应该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工伤待遇。
    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如果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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